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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纪委关于对7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例的通报

来源: 富宁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20-07-15 00:00

近日,富宁县纪委对7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例进行通报。

1.板仑乡龙迈村党总支原书记梁绍科侵占村集体土地建房的问题2016年,板仑乡龙迈村委会在拆除旧办公用房重建新房过程中,梁绍科利用任村党总支书记之便,强行侵占村集体土地67.68平方米用于建房,侵犯了群众利益2020623梁绍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归朝镇那旦村党总支书记杨华、那旦村委会主任助理陆国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杨华和陆国庄利用职务之便,以富宁义华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名义推毁那旦小组两户群众的农田,造成群众利益受损。同时对富宁义华庄种养殖合作成员郭某某的行为制止不力,导致群众栽种在平昏小组那玉昏地块上的桉树苗388株被铲除、损毁,事后对群众要求赔偿的诉求消极应对,措施不力,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6月28日,杨华、陆国庄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者桑乡百民村党总支副书记黄有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0181119日,黄有录收百民村委会未莫村小组韦某户(5口人)缴纳的医费共计1100在手机上用云南12333APP”进行缴费但韦某的妻子和孙女2人医保未缴费成功,黄有录没有将该情况与乡社保中心对接,也没有告知韦某并退还保费,造成2019韦某的妻子和孙女生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2020624日,黄有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剥隘镇甲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黄清福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045月至20135月,黄清福担任剥隘镇甲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任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富宁县城已购有商品房且未对老家旧房进行拆除重建的情况下,伪造资料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2020年5月26日,黄清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阿用乡者兰村党员黄海全侵占档卡户扶贫物资的问题。2019729日,阿用乡者兰村委会建档立卡户李某到乡政府申请到3吨水泥和3000块火烧砖的扶贫物资补助,拟用于建设厨房和卫生间。同年96日,李某将扶贫物资调拨单交给黄海全并委托其拉运,黄海全在拉运过程中,擅自将3吨水泥变卖得1100元并占为己有。2020624黄海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物资已退赔李某。

6.里达镇达孟村委会新龙寨小组原组长李忠顺截留村集体资金的问题1996年至20165月,李忠顺在担任新龙寨小组组长期间,对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不予公开公示,且20165月换届离任后,未主动将41038元村集体资金移交给新任小组干部,严重侵犯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2020年6月28日,李忠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对截留的村集体资金进行收缴。

7.田蓬镇大坪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鲁光发侵犯群众知情权的问题。鲁光发在组织实施2015年大坪子村下木所一、二组一事一议普惠制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如实向群众公开项目投资、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和资金来源使用等情况,向群众摊派筹资18万元,致使该村每位承包人多承担了612元,加重群众负担,造成不良影响。2020614日,鲁光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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