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四级警长周严健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4月27日18时许,周严健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富宁县高速路口中国石油加油站路段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周严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1.9mg/100ml。2022年5月,周严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6月,周严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2年6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富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三级主任科员张廷勇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2月20日21时许,张廷勇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富宁县城区妇产医院门口路段处被公安局机关查获。经鉴定,张廷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04mg/100ml。2022年3月,张廷勇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2022年4月被文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吊销驾驶证,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张廷勇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富宁县洞波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九级管理员赵仁学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14日20时50分,赵仁学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驶至富宁县城区普厅北路与文化路附近处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赵仁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73mg/100ml。2022年4月,赵仁学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8月,赵仁学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