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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富宁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三)

来源: 富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2-10-02 00:00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富宁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凌  军,富宁县新华镇文华社区振兴一党支部党员,2022年9月15日23时1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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