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富宁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农应城,富宁县板仑乡板仑村孟旦、那石自然村联合党支部党员,2022年10月11日00时1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022年富宁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五)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富宁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农应城,富宁县板仑乡板仑村孟旦、那石自然村联合党支部党员,2022年10月11日00时1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