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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丘北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8-11 00:00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丘北县纪委(县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主要有: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不移高压反腐,在持续净化丘北政治生态中交出了优异答卷

1)坚持长震慑强高压,有力削减腐败存量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反腐震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5125人,比去年102103人增长12.7%,采取留置措施88人,同比增长75%;处分136人,同比增长58%,其中党纪处分122人,政务处分42人,双重处分2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7人,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334.95万元,反腐败斗争力度持续加大,腐败存量削减有力、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2)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积极配合全州清淤除毒、刮骨疗伤。精准把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处理涉案人员,对具有自首情节、如实坦白交代问题的3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从宽处理建议。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重点聚焦、优先处置,圆满完成州纪委州监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5件。

3)坚持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对县委出台的构建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召开全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处级干部家属家风教育暨家庭助廉座谈会。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力度,运用《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问责进行时》等反腐教材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清廉文化,全县开展警示教育186场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3186份、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68场次、廉政家访3761次,发放廉洁齐家倡议书4680份、警示教育读本500本。充分发挥案件审查调查治本功能,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计39份,督促案发单位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监督盲点,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4)坚持贯通协同、合力推进,全面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月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筑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举办全县对党忠诚以案促改暨党风廉政专题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对全县74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协助县委继续推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提示制、报告制、抽查制、增派制和考核制,全县共派出主体责任清单1700余份,涉及责任事项4500余项,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5项。组织12个乡镇、10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47个党组织派单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2020年度责任制考核,把考核的重心放在“考实绩”上,变考“痕迹”为考“真绩”,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忠诚履职尽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2020年是应对重大风险考验的一年,我们在迎接大战大考中展现了担当作为。

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助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督促扶贫行业主责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动报告扶贫领域问责线索50条。全力推动上级反馈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以及省纪委到丘开展蹲点监督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0件,约谈提醒16人,问责14人,处分4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4批次78个问题85人次。丘北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省88个贫困县(市)中名列第一名。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监督,确保中央及各级党委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组成33个专项督查组奔赴12个乡镇以及行业部门、普者黑收费站、高铁站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场所,对“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六稳”“六保”任务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9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0余个。严肃查处了在疫情防控期间顶风聚众打麻将赌博、利用网络转发疫情不当内容以及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3人。

努力构建“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格局,助推县委政府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取得实效。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履行好职能监督职责。持续对创建普者黑国家5A级景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9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60余个。

我们既督战又参战,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示范带动作用。始终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第一方阵,加强资金、资源、力量的组织协调和帮扶力度,挂钩扶贫点如期顺利脱贫出列,县纪委监委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扶贫先进单位”。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县纪委监委被命名为“文山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高度重视纪委监委机关及办案场所、涉案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参与专案人员全员实行核酸检测。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无烟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动员挂钩网格区、扶贫点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文明劝导、垃圾清扫等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人次。

2020年是考验政治本色的一年,我们用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了“两个维护”。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宣讲活动10次,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始终坚持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中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农村乱占耕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坚持从政治上分析问题、从政治上研判定性,监督执纪问责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全县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6人。严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审查关和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共开展新任县管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114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600余人次。

2020年是党风政风向好的一年,我们在正风肃纪中强化了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安排专项检查组采取不听汇报、直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干部群众、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6次,持续整治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28人。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推行“三精”学习法、“三亮”履职服务、“三解”抓落实、“三改”树形象等整治措施,对不担当、不作为的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追责,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25人。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肃查处“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23人,以好的干部作风带动社风民风。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全县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32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9人次,第二种形态102人次,既做到严肃问责,又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真诚关爱和挽救犯错误的同志,全县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64人。

2020年是坚守执纪为民的一年,我们在维护群众利益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精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同作战,深挖彻查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25件,认定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8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3人。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和突出问题,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推动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强化基层监督。继续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建立资金监督台账、走访群众、“三资”处置报备等制度规定,全县纳入乡镇纪委资金监督台帐管理资金11.45亿元,开展村务公开报备1689次,走访群众1476人次,开展监督检查207次,给予提醒谈话67人(次),问责追责3人。继续深入整治村组干部侵害集体利益突出问题,强化联合整治和快查快办,清退资金80余万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21人。

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村“两委”换届环境。认真受理换届期间的检举举报,对反映初步候选人的问题线索逐一排查、全面梳理,严查快处问题线索26条。扎实开展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961人次,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法纪意识,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2020年是巡察提质增效的一年,我们在紧盯政治要求中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继续选齐配强巡察干部,调整充实县级人才库87人,村(社区)人才库98人。组织对22个乡镇和部门党组织、3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4个医疗机构、4所学校开展了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问题397个,问题线索2023人,实现十三届县委常规巡察、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两个全覆盖。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出台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巡察工作协作制度、巡察人员管理办法等机制,巡察监督的制度保障更加有力。把落实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单内容,督促分管联系领导履行监督责任。针对巡察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三务”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分别向相关主责部门下达了巡察建议书,督促从制度根源上进行整改。

按照“可听、可查、可访、可谈、可看”的要求,总结深化对村巡察“宣、搜、教、惩、建、督”六字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打磨山村、平寨村示范点建设工作,形成丘北对村巡察工作特色,得到中央第六巡视指导组的亲临指导及省州纪委和巡视巡察机构的肯定。

2020年是持续深化改革的一年,我们在强化自身建设中锻造了强军铁军。

突出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聚人心、强党性、树形象。全面优化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调整县乡纪检监察干部61人、提拔14人、充实21人。充分运用新媒介扩大宣传面,全年共有380余条新闻稿件被州级以上媒体刊载,“廉洁丘北”微信公众号订阅量达10484人次,县纪委监委被评为文山州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名列全州第一名。

推进工作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修订完善监督办案交叉协作办法,通过“双周讲堂”“以案说纪”“以考促学”、专题培训、参加庭审现场旁听等形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799人次,1名干部被省纪委省监委表彰为“案件首席谈话员”。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完成12个乡镇、18个派驻机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部署运用,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02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30.6%。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信息查询等方面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合力反腐。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的“生命线”,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安全检查,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零申诉”。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廉政谈话以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活动,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持续深化“三转”,实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承担纪检监察以外其他工作,派驻机构的工作全部由县纪委统一管理考核。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全年问责纪检监察干部2人,约谈提醒5人,用铁的纪律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7.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887.85万元,增长79.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9.35万元,增长79.51%;其他收入减少1.50万元,下降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全部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调入19人,调出6人,2020年末实际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0年度财政拨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0万元,导致公用经费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未取得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72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55万元,占总支出的98.18%;项目支出31.3万元,占总支出的1.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48.61万元,增长76.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3.76万元,增长80.46%;项目支出减少5.14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比上年度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0.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8%。人均支出15.51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753.75万元,增长80.4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721.97万元,增长94.45%;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1.78万元,增长18.44%。人均支出减少1.22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比2019年度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公用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减少,故人均费用支出比上年度有所降低。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4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全部为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扩建及专案查办经费,两项支出均据实结算支付,由于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压缩,项目资金支出随之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48.61万元,增长76.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比2019年度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2%。其中,行政运行1370.59万元,大案要案查处费0.32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5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0万元,资本性支出19.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5万元,死亡抚恤0.6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3.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8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6.4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5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预算的7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7.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车辆本着安全可用的原则,减少了日常维护频率,压缩了维护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来访人员比预计人员减少,接待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51万元,下降1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4.48万元,下降68.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车辆本着安全可用的原则,减少了日常维护频率,压缩了维护费用支出;二是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来访人员比上年度减少,接待任务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3万元,占91.26%;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8.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律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及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到丘调研、专项工作检查及日常业务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1.78万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日常运转经费增加,且2020年增配办公设备一批,导致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耗材及设备,支付差旅费用、车辆运行费用及在职在编人员公务用车改革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230.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9.27万元,固定资产396.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8.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7项,账面原值62.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末部门资产合计1230.4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89万元,增长88.84%,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发生费用优先使用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付较少,形成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留存单位,加之2020年度涉案人员上缴涉案款项因部份案件尚未办结,涉案资金暂时未上缴财政,留存于单位银行账户,形成单位流动资产,两个原因导致2020年末单位资产增长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丘北县纪委(县监委)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

主要有: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定不移高压反腐,在持续净化丘北政治生态中交出了优异答卷

1)坚持长震慑强高压,有力削减腐败存量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反腐震慑。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5125人,比去年102103人增长12.7%,采取留置措施88人,同比增长75%;处分136人,同比增长58%,其中党纪处分122人,政务处分42人,双重处分28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7人,通过审查调查挽回经济损失334.95万元,反腐败斗争力度持续加大,腐败存量削减有力、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2)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积极配合全州清淤除毒、刮骨疗伤。精准把握政策,坚持宽严相济、实事求是处理涉案人员,对具有自首情节、如实坦白交代问题的3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出了从宽处理建议。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重点聚焦、优先处置,圆满完成州纪委州监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5件。

3)坚持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对县委出台的构建全县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召开全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处级干部家属家风教育暨家庭助廉座谈会。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力度,运用《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行贿者说》《问责进行时》等反腐教材强化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弘扬清廉文化,全县开展警示教育186场次、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3186份、开展家庭助廉活动168场次、廉政家访3761次,发放廉洁齐家倡议书4680份、警示教育读本500本。充分发挥案件审查调查治本功能,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共计39份,督促案发单位深刻剖析案件背后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监督盲点,切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4)坚持贯通协同、合力推进,全面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月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筑牢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举办全县对党忠诚以案促改暨党风廉政专题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对全县74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培训。协助县委继续推行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提示制、报告制、抽查制、增派制和考核制,全县共派出主体责任清单1700余份,涉及责任事项4500余项,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议题15项。组织12个乡镇、10个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对47个党组织派单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2020年度责任制考核,把考核的重心放在“考实绩”上,变考“痕迹”为考“真绩”,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忠诚履职尽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2020年是应对重大风险考验的一年,我们在迎接大战大考中展现了担当作为。

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力助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督促扶贫行业主责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动报告扶贫领域问责线索50条。全力推动上级反馈扶贫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以及省纪委到丘开展蹲点监督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0件,约谈提醒16人,问责14人,处分4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4批次78个问题85人次。丘北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省88个贫困县(市)中名列第一名。

扎实开展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监督,确保中央及各级党委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闻令而动,组成33个专项督查组奔赴12个乡镇以及行业部门、普者黑收费站、高铁站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场所,对“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六稳”“六保”任务等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9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0余个。严肃查处了在疫情防控期间顶风聚众打麻将赌博、利用网络转发疫情不当内容以及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问责3人。

努力构建“再监督、再检查”工作格局,助推县委政府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取得实效。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履行好职能监督职责。持续对创建普者黑国家5A级景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以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9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60余个。

我们既督战又参战,充分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示范带动作用。始终走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第一方阵,加强资金、资源、力量的组织协调和帮扶力度,挂钩扶贫点如期顺利脱贫出列,县纪委监委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扶贫先进单位”。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县纪委监委被命名为“文山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高度重视纪委监委机关及办案场所、涉案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参与专案人员全员实行核酸检测。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无烟机关、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动员挂钩网格区、扶贫点群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文明劝导、垃圾清扫等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人次。

2020年是考验政治本色的一年,我们用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了“两个维护”。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忠诚履职之本和常委会的“第一议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全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班子成员带头下基层开展宣讲活动10次,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理论武装入脑入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始终坚持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中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脱贫攻坚、农村乱占耕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坚持从政治上分析问题、从政治上研判定性,监督执纪问责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全县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56人。严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审查关和回复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共开展新任县管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114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600余人次。

2020年是党风政风向好的一年,我们在正风肃纪中强化了作风建设。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安排专项检查组采取不听汇报、直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干部群众、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6次,持续整治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228人。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推行“三精”学习法、“三亮”履职服务、“三解”抓落实、“三改”树形象等整治措施,对不担当、不作为的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追责,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425人。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严肃查处“八小时以外”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23人,以好的干部作风带动社风民风。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全县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32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9人次,第二种形态102人次,既做到严肃问责,又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真诚关爱和挽救犯错误的同志,全县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64人。

2020年是坚守执纪为民的一年,我们在维护群众利益中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三年专项斗争收官之战,精准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同作战,深挖彻查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25件,认定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8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问责3人。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行业漏洞和突出问题,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4份,推动行业整治和长效常治。

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强化基层监督。继续落实村务公开报备、建立资金监督台账、走访群众、“三资”处置报备等制度规定,全县纳入乡镇纪委资金监督台帐管理资金11.45亿元,开展村务公开报备1689次,走访群众1476人次,开展监督检查207次,给予提醒谈话67人(次),问责追责3人。继续深入整治村组干部侵害集体利益突出问题,强化联合整治和快查快办,清退资金80余万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2021人。

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村“两委”换届环境。认真受理换届期间的检举举报,对反映初步候选人的问题线索逐一排查、全面梳理,严查快处问题线索26条。扎实开展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联审961人次,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法纪意识,对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2020年是巡察提质增效的一年,我们在紧盯政治要求中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持续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继续选齐配强巡察干部,调整充实县级人才库87人,村(社区)人才库98人。组织对22个乡镇和部门党组织、3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4个医疗机构、4所学校开展了专项巡察,累计发现问题397个,问题线索2023人,实现十三届县委常规巡察、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两个全覆盖。

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出台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巡察工作协作制度、巡察人员管理办法等机制,巡察监督的制度保障更加有力。把落实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单内容,督促分管联系领导履行监督责任。针对巡察发现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三务”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分别向相关主责部门下达了巡察建议书,督促从制度根源上进行整改。

按照“可听、可查、可访、可谈、可看”的要求,总结深化对村巡察“宣、搜、教、惩、建、督”六字经验做法,积极推进打磨山村、平寨村示范点建设工作,形成丘北对村巡察工作特色,得到中央第六巡视指导组的亲临指导及省州纪委和巡视巡察机构的肯定。

2020年是持续深化改革的一年,我们在强化自身建设中锻造了强军铁军。

突出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聚人心、强党性、树形象。全面优化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调整县乡纪检监察干部61人、提拔14人、充实21人。充分运用新媒介扩大宣传面,全年共有380余条新闻稿件被州级以上媒体刊载,“廉洁丘北”微信公众号订阅量达10484人次,县纪委监委被评为文山州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名列全州第一名。

推进工作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修订完善监督办案交叉协作办法,通过“双周讲堂”“以案说纪”“以考促学”、专题培训、参加庭审现场旁听等形式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799人次,1名干部被省纪委省监委表彰为“案件首席谈话员”。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完成12个乡镇、18个派驻机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和部署运用,全年受理信访举报102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30.6%。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信息查询等方面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合力反腐。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的“生命线”,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安全检查,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零申诉”。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廉政谈话以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活动,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持续深化“三转”,实现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不承担纪检监察以外其他工作,派驻机构的工作全部由县纪委统一管理考核。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全年问责纪检监察干部2人,约谈提醒5人,用铁的纪律严防“灯下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是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00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7.8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887.85万元,增长79.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89.35万元,增长79.51%;其他收入减少1.50万元,下降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全部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调入19人,调出6人,2020年末实际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二是2020年度财政拨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0万元,导致公用经费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0年未取得财政拨款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72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0.55万元,占总支出的98.18%;项目支出31.3万元,占总支出的1.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48.61万元,增长76.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3.76万元,增长80.46%;项目支出减少5.14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比上年度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0.5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6.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4.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8%。人均支出15.51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753.75万元,增长80.4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721.97万元,增长94.45%;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1.78万元,增长18.44%。人均支出减少1.22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比2019年度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0年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公用经费支出,“三公经费”减少,故人均费用支出比上年度有所降低。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派出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4万元,下降14.12%,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度项目资金支出全部为上年度项目结转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纪检监察涉密信息系统扩建及专案查办经费,两项支出均据实结算支付,由于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压缩,项目资金支出随之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48.61万元,增长76.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41名派驻人员转隶调入县纪委,且2020年度人员调动频繁,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比2019年度增加53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2%。其中,行政运行1370.59万元,大案要案查处费0.32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5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0万元,资本性支出19.99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5万元,死亡抚恤0.6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3.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7.8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96.4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万元,完成预算的5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预算的7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7.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车辆本着安全可用的原则,减少了日常维护频率,压缩了维护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来访人员比预计人员减少,接待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4.51万元,下降15.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4.48万元,下降68.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车辆本着安全可用的原则,减少了日常维护频率,压缩了维护费用支出;二是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来访人员比上年度减少,接待任务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3万元,占91.26%;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8.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纪律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及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到丘调研、专项工作检查及日常业务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1.78万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日常运转经费增加,且2020年增配办公设备一批,导致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耗材及设备,支付差旅费用、车辆运行费用及在职在编人员公务用车改革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国共产党丘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230.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9.27万元,固定资产396.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24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8.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0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7项,账面原值62.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末部门资产合计1230.4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89万元,增长88.84%,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度发生费用优先使用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支付,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付较少,形成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留存单位,加之2020年度涉案人员上缴涉案款项因部份案件尚未办结,涉案资金暂时未上缴财政,留存于单位银行账户,形成单位流动资产,两个原因导致2020年末单位资产增长较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应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购买商品和服务发生的费用金额,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部门本期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金额,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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