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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砚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4-09-18 00:00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927日至1130日,县委巡察组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2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重形式,轻实效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够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4年集中学习计划》《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并将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范围。二是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班子会以及干部职工会8次,跟进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20余个。三是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综合调研的函》抽取了11个乡29县级部门开展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等综合调研,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梳理反馈给各乡(镇)、部门限时进行整改,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统筹实施绿美机关建设行动不够有力。一是积极推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绿美机关”申报工作,经县初评、州级专家复核、综合评选等程序,截至目前全县41家县级党政机关成功评选为“绿美机关”单位。二是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绿美文山先锋行”活动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局作为成员单位,现已研究制定年度巩固提升活动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三是继续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义务植树节等活动,将“绿美先锋行”活动抓在经常、做到日常,切实巩固州级“绿美机关”创建结果。

2.关于落实食品安全要求不到位。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食品安全等知识要点以及《砚山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的预警通告》等文件,签订《不食用野生菌承诺书》55二是制定了餐饮接待场所食品安全检查,对接待场所食品加工开展检查提醒3三是会议与接待服务股全体接待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谈话要求接待人员要严审每一批来宾的菜单,坚决杜绝安排或食用野生菌。

(三)思考谋划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主动性不强

1.关于大局意识不够强,机关事务工作缺乏长远规划。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十四五”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规划》进行了学习,并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综合调查研究成果,提出我县贯彻实施意见。二是研究制定了《局党组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要求各股、中心细化本股)、中心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和预期达到的目标成效,切实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责,努力实现新时代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2.关于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一是每天对文山州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车辆开展1巡查,针对发现的无任务出行、终端预警、过期任务等问题通过电话、QQ通知各涉及单位及时落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零销号二是综合调研为契机,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单位开展业务指导三是2019年来批复处置、购置公务用车情况开展1次清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有差距。一是积极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补齐办证所需资料,目前已办理完成不动产权证31家,其余的根据实际情况逐一督促权属单位配合推进产权证办理工作,已批复同意安排95万元经费专项用于开展此项工作。二是深入各级各部门就办公用房管理情况督促指导检查,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涉及部门限时整改。

4.关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抓得不严不实不细。一是制定印发《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各公共机构严守时间节点,严把数据质量关二是利用综合调研之机,深入报送数据问题单位对能耗统计员进行业务指导

(四)履行机关事务管理指导督促职责不到位

关于对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指导督促各乡镇、县直部门规范公务接待、会务服务、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不够有力。一是深入各级各部门分别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情况督促指导检查,根据各部门自查和局班子成员带队实地走访情况及时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涉及部门立行立改。二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47号)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11次(扩大)会议纪要(第5期)精神,目前我局已草拟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初稿),待省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

(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

1.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职担当不够。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并要求党组成员抓好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派单,2023年度第四季度派单完成意识形态工作6条,2024年第一季度共计派单意识形态工作36条,截至目前所有派单已全部完成三是认真开展季度分析研判。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向县委报告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

2.关于主动报告意识不强。一是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进一步要求党组成员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学深学透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向县委进行书面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在党组会议上就局党组2023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通报三是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班子及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自检自查报告中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评议。

3.关于思想教育引导不到位,网络舆情监测力度不够一是组织召开干部职工会暨网络意识形态警示教育会,会上组织观看了移风易俗典型案例短片《岂有此“礼”》《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和网络安全警示案例《以法律之风吹散网络雾霾》《禁止传播暴恐音视频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案例教育活动,并抽取部分职工作交流发言,主要领导给予相应点评帮助,教育干部职工见微慎行,形成思想自觉。会后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就如何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开展自检自查,收取自检自查报告50余份。二是开展个别交心谈心,抓好全体干部职工8小时以外监督,随时掌握好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行为活动情况,根据对干部职工的了解情况,帮助同志以积极向上的思想状态投入于本职工作,一季度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430余人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关于主体责任派单制压力传导不够。一是明确专人负责起草派单工作任务及规范收集派单工作台账,并将派单内容及完成情况及时送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确保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派单责任制“不断档”“不空档”二是班子成员派单完成情况在党组会议上进行“晾晒”。

2.关于廉政教育不深入,干部队伍监管不严。一是抓实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元旦、春节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组织学习了州纪委和县纪委印发的《关于4起损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一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以及《砚山县纪委监委2024年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程序问题》等典型案例,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典型,抓正面教育。二是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暨思想动态分析情况报告会,会上分析研判党员思想状况、工作情况三是主要领导各股(室)、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一季度以来,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430余人次三是分管领导就驾驶员酒后驾驶私车和酒后滋事等违法行为频发现象对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开展提醒谈话1次。

3.关于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备不规范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备条例》,组织观看了《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宣传短片,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重大事项,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并对报备登记时间不符、漏登、未附宴请名单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开展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摸排,截至目前共摸排50名干部职工(含社会购买人员)重大事项1次,并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台账收集,对填报信息不清晰不完整、内容失真、与组织掌握情况不符问题进行严格把关。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关于财务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是组织学习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次,要求财务人员经常性开展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学习,不断提高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认识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存在未做现金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问题进行细化完善,杜绝财务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

2.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公务接待不规范一是原文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组织人员认真按照《砚山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巡察反馈的2733单接待凭证所需清退人员及餐费进行梳理,目前已向2733单接待凭证涉及29家单位下发督办函,对未交纳伙食费人员餐费已进行清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47号)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11次(扩大)会议纪要(第5期)精神,目前我局已草拟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初稿),待省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严格修改完善了《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二是单位出纳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财务人员强化对财经纪律要求的全方位学习掌握和贯彻落实。三是报销差旅费无审批单(以派车单代替)进行补签。

(三)工会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关于工会委员会履职不到位,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决策不规范,存在以局党组会代替工会委员会直接讨论研究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一是完善工会委员设置和分工,对因人员调动空缺的工会委员,配齐配强工会班子并根据工会工作实际,对委员分工进行合理调整安排。二是组织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学习三是建立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制度建设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

1.关于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制度有待完善。对接待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接待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筑牢工作底线,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接待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来宾范围建立接待台账,明确接待事由、接待对象、就餐人员、陪餐人数等内容,做到人数、金额等要素,一目了然。三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247号)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11次(扩大)会议纪要(第5期)精神,目前我局已草拟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初稿),待省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

2.关于内部制度更新完善不及时一是结修改完善了《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修订了《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3.关于履行物业管理合同规定不严格一是成立由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并对照《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管理及会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签订条款,对云南交投公司履行合同条款情况开展半年考核二是具体负责会务的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做好物业管理及会议服务外包传帮带工作及日常考核监督,并认真执行日常督会检查、投诉登记、设备设施管理维护、业务水平提升培训,梳理台账登记痕迹管理等相关资料。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有力

关于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研究少,争先进位意识不强。一是制定了《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年度党建重点任务清单》。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三是认真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围绕创建内容查摆问题5个,针对查摆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清单11奋力党建工作年内提质升星。开展清廉家访活动元旦、春节前夕班子成员前往干部职工家开展清廉家访活动2次。

(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

关于斗争意识不强,党内政治生活辣味不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直接了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形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和《中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支部委员会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会前认真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严格审核把关批评意见清单,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发生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汉的效果。二是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党组班子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开展自我批评。

(三)执行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不严格

关于党支部员存在未按要求足额收缴党费的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费收缴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文件的通知》要求,新对党员党费进行了核算二是对党费收缴人员和社会购买人员党员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提高政治站位三是责令党员同志补齐20201月起至今应补缴的党费,因另外2名驾驶员党员已离职,目前8名党员同志共计补缴党费2704.38元。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

25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不严谨存在以行政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决策、以通报形式代替一事一议的情形”的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印发了《中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会议、行政班子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三重一大”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度,讨论研究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30次,会上集体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办公室均规范详实记录了会议讨论过程

(五)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肃

1.关于工作人员考核不严格。一是组织召开的党组扩大会以及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相关文件,2023年度事业人员考核工作中严格执行考核规定,评选出优秀人员2名,合格人员9二是对已发放的2020年终一次性奖2540元、2020年奖励性绩效7080元以及2019年奖励性绩效708010%合计708元,共计10328元进行了清退,目前10328全额退回县财政国库。

2.关于人员调整事项讨论不严肃、不充分。一是组织召开的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法规制度,并结合单位实际,印发了《中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班子和行政班子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二是印发了《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中共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各股室(中心)工作调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各股、中心岗位人员、工作职责,规范人员管理,不断优化干部人事结构。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上轮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持续整改不到位

关于局党组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持续整改的责任意识不强,个别问题持续整改不到位一是细化落实措施抓整改。根据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成立巡察整改组织机构、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党组班子的整体功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抓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二是利用机关事务工作综合调研之机,深入报送数据问题单位对能耗统计员进行业务指导。三是认真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批评意见清单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汉的效果,不存在批评意见不直接了当、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情况

下阶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着眼做好“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持续发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6-3121126通信地址:民族文化体育中心2号楼七楼A702;电子邮箱:6050925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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