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监督责任,采取压紧压实责任、实施精准整治、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扶贫领域落地落实落细,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实两个责任。督促综合监督部门州住建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州委的有关决策部署,教育引导部门干部职工牢记党的宗旨,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带头抓,机关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局面,分管领导组织分管科室(单位)对分管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及时研究部署,制定问题清单,细化具体措施,抓好立行立改,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问”结合、以“查”明责、以“问”促责,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深入推动作风建设。
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与综合监督单位协调联动,发挥监督合力。在认真梳理群众信访、案件线索、派驻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基础上,定期开展线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主责部门,坚持快查快办、立行立改,实行销号管理,切实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州住建局按照云南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相关要求,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1项,取消索取证明材料13项,保留索要证明2项,实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理、“最多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梳理出“直接受理”“马上办理”“最多跑一次”三张清单,更换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3000余册,全面实行全省统一新标准,入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达2级深度,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达3级深度。实施“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行动,按照“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把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砍一半”的要求,项目审批法定时间缩短为3—5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改造州委、州政府办公区门禁系统,方便干部职工车辆进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公积金业务系统“一张网”建设,打通数据通道,完善提取业务办理模块权限设置,打破地域限制,全面放开州内八县(市)异地办理提取权限,实现无论是在任何县(市)服务窗口缴存都可以在全州范围内任何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业务,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严肃执纪问责。注重监督执纪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排查出来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好、问题依然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督促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6名职工违规办理业务问题进行了处分,对全体干部职工起到了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