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州人大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综合监督部门处级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会议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凤岚同志主持并讲话,州人大、州民政局、州总工会所有在家的处级领导干部共37人参会。
会上,王凤岚同志原文通报了《关于6起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件的通报》(云纪通报〔2019〕25号)、《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云纪通报〔2019〕26号)两个文件,并结合实际对文件中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和正兴,云南省国有资本营运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岗,德宏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杨刚等6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案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细化解读,让参会人员入脑入心。
随后,参会同志针对通报的7起典型案件纷纷发言,谈体话,都一致认为:案件触目惊心,深受警醒,和正兴等7人违纪违法,究其原因,主要是理想信念缺失,政治品行不端,不遵守政治纪律所致,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案促改,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找差距,检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最后,王凤岚同志对参会人员作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持续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认真做好迎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