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4个负责综合监督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规定(试行)》(云厅字【2019】41号)精神,要求综合监督部门认真开展自查,纪检监察组于2019年11月26日至27日对州政协机关、州文化旅游局、州外事办、州妇联4个综合监督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4个部门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州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州文化旅游局党组书记、州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州外事办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召开会议,原文组织学习《云南省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规定(试行)》(云厅字〔2019〕41号),并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掌握并熟悉利益冲突的内容和行为限制范围,提高思想认识,对照要求不触犯利益冲突的问题。
严格要求,开展自检自查。根据自查的重点内容,4个综合监督部门党组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认真填报《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做到实事求是,不瞒报不漏报。
抓长抓常,强化日常监督。4个综合监督部门党组把此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抓好党组和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警惕性和自觉性,规范领导干部履职行为,充分发挥部门的优势,履行好部门的工作职能,倡导清正廉洁价值观,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把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通过检查,未发现4个综合监督部门的县处及以上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其他发生利益冲突的事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