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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严把案件出口关 扎实做好审理工作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23 08:55

“没有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被审查人基本信息的证明材料不齐全,取证材料上没有两人以上取证人签字落款……”形式审核时,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反馈意见。


纪检监察工委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和程序规范,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


注重制度规范化建设。纪检监察工委结合我州工作实际,依据中央和省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文山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试行)》等4个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保障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注重案件审核把关。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标准开展审理工作,对纪检监察组移送审理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坚决退回补充审查调查,严把政治关、事实关、程序关、纪法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审理都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


注重案件审理协调机制。根据州纪委州监委授权,纪检监察工委对各纪检监察组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组及部门党组(党委)的沟通联系,审理意见与纪检监察组及部门党组(党委)的意见不同又不能协商一致的,及时报州纪委州监委研究决定。


2020年纪检监察工委共审理案件17件,结案15件,正在审理2件。审核问责件1件,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15人(含5人双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45.766万元。严肃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设“小金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违规经商办企业、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毒品等违纪违法行为及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走私废物罪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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