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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提高法院干警“免疫力”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2-25 15:55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防治司法腐败,驻州法院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全面督促州法院认真开展司法执法廉政风险防控,不断提高法院干警自身“免疫力”,从而为法院廉洁司法、公正司法,提高办案效率奠定坚实基础。


抓好教育环节,加强廉政风险教育。督促驻在单位将廉政风险教育作为找到、找准廉政风险防控的一项主要措施,采取多种方式,着力加强全院干警学习教育,让每一位干警认清自身岗位职责潜在的风险问题,增强危机意识,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将“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去;二是加强党纪法规教育,通过领导班子成员讲党课,开展法官理想信念、职业操守培训,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等方式,提升干警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选取文山州法院系统王成斌、吴少斌、许权、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成册等方式,组织全州法院干警学习,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明底线、知敬畏、守法纪、争先进的工作理念。


抓好查找环节,切实找准廉政风险点。督促驻在单位采取干警参与、领导提示等方式,让全体干警人人参与查找自身岗位风险点,认真排查每个岗位有可能发生的所有潜在风险,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目前,督促州法院梳理内部机构19个,查找内部机构风险点60个;梳理个人岗位138个,查找风险点319个。


抓好评析环节,精准确定廉政风险点。督促驻在单位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逐个分析其行使权力的重要性、行使的频率、出现风险的几率和危害等,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和管理层次,逐条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目前,督促州法院制定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56条,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347条。


抓好监管环节,管实管住廉政风险点。督促驻在单位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和权力事项的增减,对防控的重点和措施进行动态调整,使廉政风险始终处于动态监管之下,确保“风险点在哪里,监督防控措施就跟进到哪里”。同时,搭建“风险防控+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监管融入到日常监督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干警形象、公正、文明意识,确保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更加廉洁,案件审理更加公正。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19次,发现问题14个,点名通报53人次。(周永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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