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和“纪检监察干部严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形象优于一般干部”的要求,近日,州纪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结合中央、省、州纪委有关精神要求和派驻监督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努力推进派驻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细化职能职责。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按照权责对应、各司其职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实施办法》,明确纪检监察组所应承担工作职责的具体范围、监督权限和措施,确定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要求,为规范和统一履行职能职责范围提供明确依据。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组列席驻在部门重大会议制度、会议制度、议事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分工负责制度、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工作责任、学习教育、调研走访、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工作日志、公文处理、考勤纪律、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为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派驻监督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注重制度落实,规范痕迹管理。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遵行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落实,每完成一项工作及时立档归档,确保工作规范,有迹可查。(韦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