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报公告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七)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03-16 10:42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陆俊江,广南县政协副主席,2021年3月5日22:2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杨兴达,中共党员,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稼依自然资源管理所巡查员,2021年3月10日20: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