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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民政局党组关于十届州委第二轮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文山州民政局党组 发布时间: 2022-12-27 11:24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1日至5月15日,十届州委第二轮第一巡察组对州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6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开展。抽调工作组深入8县(市)开展社会救助资金调研排查,强化民政领域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发函提醒各县(市)政府督促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并按月通报,全州救助资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党组‘头雁效应’不明显,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督促指导各县(市)用好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精准落实国家救助保障政策。至11月底,通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救助减退”等政策,全州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3.94万人、新纳入低保对象4.06万人,共有城乡低保29.7万人(同比增加5000人)、特困供养人员10642人、临时救助5.72万人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亿余元。完成数据比对300余万条,追回违规资金275.56万元。全州“三类”对象70272人中纳入低保32547人、特困救助762人、临时救助3654人,易地搬迁对象中纳入民政保障对象55941人。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办理困难群众救助申请2万余件,基本实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加强养老设施提质改造,开展专业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建设滞后的项目督促整改并定期约谈,制定《文山州老年养护院和州社会福利院养老部分公建民营实施方案》报州政府审定。至11月底,先后整合资金3832.79万元对39个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进行新建或改造,建设养老服务设施806个,社区和村委会覆盖率达81.6%;已运营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1986张,增幅达58%。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5期,对226人开展实操培训。推行“七天试住计划”,动员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参加集中供养,逐步解决资产闲置和集中供养人数偏少的问题。

加大公墓建设指导力度,强化殡葬服务市场监管,积极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支持配合州人大开展督促检查,对推动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结合考察学习,开展州内殡葬价格情况调研,牵头制定《文山州殡葬业价格秩序及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方案》等,并报州政府审定。完成经营性公墓成本核算1个,整治殡仪馆违规收费4起、违法违规殡葬服务中介25家、经营性公墓违规预售墓位28个;督促经营性公墓墓位价格公示114项(次)、增设低价墓位276个、下调高价墓位164个,最高降幅39.19%;全州3家经营性公墓、26606个墓穴市场均价2.68万元。修订《文山州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倡导厚养薄葬,全州累计火化遗体2.44万具,火化率达100%。

(三)关于“担当进取意识弱化,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依托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试点、“三区计划”等项目,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640人报名考试并通过140人,全州持证社工由118人增加到255人,增幅116%。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投资80万元建成4个省级社工站示范点,新开发社工岗位26个。强化违规社会组织整治,对1起违规收费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会员企业减免费用240余万元。督促社会组织党委抓实党建任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招商引资、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建成儿童之家970个,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2443人3266.78万元。制定婚姻登记规范化示范点建设方案,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2年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被国家民政部表彰为社会救助先进集体,州民政局集体和个人分别6次、7人荣获各级表彰表扬,逐步形成团结干事、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直属各单位开展聘用职工兼职取酬情况清理排查,建立兼职报备制度1项,协助纪检组对直属单位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的2名退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有发生”的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文件汇编,帮助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组织直属单位涉及人员全额清退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培训费并上交国库。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定期开展资金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完善《文山州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制度》《文山州社会福利院仓库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组织涉及职工全额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实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三单联派”,突出派单差异并按月跟踪问效。指导四个党支部及时补交少交党费;指导州社会组织党委完成换届,配齐新一届党委和纪委班子,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调研3次。

(二)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示于党组会议室显要位置,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新调整配备直属单位3名副科级干部。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向县(市)政府发提醒函,深入养老项目点督促建设进度,2012年—2019年省政府惠民实事157个养老项目,投入使用143个,正进行工程验收10个,计划2022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4个。组织法治培训16次,行政执法岗位干部职工28人持有行政执法证25人,持证率89%。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文山州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2146955;通讯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3号州民政局413室;邮政编码:663000;电子邮箱:348932717@qq.com。





中共文山州民政局党组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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