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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届州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州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2-20 15:15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9月1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0月2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夯实巡察整改工作基础。院党组高度重视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州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切实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整改的重点目标任务,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二)压紧压实责任,细化任务清单,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落细。院党组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对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制定《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州委巡察组反馈的六个方面38项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下发至本院各部门组织实施,院党组召开州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跟踪督办,务求标本兼治,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阶段性目标,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进整改工作进程,做到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在整改过程中找准问题症结,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推动队伍建设、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有效手段。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持续抓整改韧劲不足”的问题,院党组切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存在问题根源,严格把握整改标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对账销号管理。涉及的10件案件中,执行案款具备发放条件的已进行案款发放,不具备发放条件的已按程序报批延缓发放。针对“部分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结合本轮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到实处。巡察反馈涉及的四个问题,三个已完成整改,一个基本完成整改,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够扎实”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对省高院随案评查通报中通报的瑕疵案件、差错案件进行分析复盘,形成书面意见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通过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发现案件可能存在违纪违法线索的,及时移送督察部门处理。

2.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制定完善《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预约接访工作规定》,对长期重复信访的重点信访案件按照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制要求,开展接访、下访。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化解意见,与辖区基层法院共同接访开展释法析理、教育疏导,持续化解息诉。

3.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拓宽“三个规定”学习的覆盖面,对全州两级法院“三个规定”填报信息逐条审核把关,落实好月提醒、季度研判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会议报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及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记录报告等情况流程,确保“三个规定”落实到位。

4.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服务宗旨。排查清理“应退未退”诉讼费案件,及时进行退费。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等制度规定,规范执行财产、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24年,文山中院执行完毕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重点指标均优于上级法院规定区间值。

(三)关于“聚焦职能责任推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优化诉讼服务,落实立案材料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等“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严把审核关,选任能力强、素质高、能干事的调解员充实到法院调解队伍,总结多发性典型案例,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送达等具体实践,组织调解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题培训,提升调解员能力水平。加强对辖区基层法院诉前分流工作指导,强化诉前、立案、审判三个流程相互衔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源头解纷、分流提速、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2.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化解涉企合同纠纷,提高涉企案件和破产案件办理质效,建立涉企、破产案件工作台账,对案件审限进行动态监管,督促提醒临近审限案件。加强对下指导,动态掌握基层法院涉企案件审理情况,案件质效得到了明显提升,涉企案件均在法定审限天数内完成。加强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案件执行力度,下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组织召开文山州两级法院涉行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推进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督促履行义务,对经多次沟通协调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未制定还款计划的涉案行政主体,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21年至2024年,全州法院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执结率为96.71%。切实落实为企业减负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保证金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修改完善加强机关建设项目管理的制度规定,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出应退、可退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项目7个,已全部清退完成。

3.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工作指导。制定《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对下指导工作暂行办法》《文山辖区基层法院请求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对个别刑事案件开展指导的工作指南》,规范中院刑事审判对下指导答复的步骤方法,明确辖区基层法院请求中院开展刑事个案指导的方式办法。加强行政案件质效分析研判,召开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总结问题短板,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干警参加行政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指导性案例学习,提升行政审判业务能力。

(四)关于“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有弱项”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网上信访”“院长信箱”“人民法院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管理人员,按时查收网上信访或留言信息,及时登记转办、答复回应。加强舆情监测预警,持续推动全州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业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2.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严格执行《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保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加强涉密载体管理。规范案件卷宗档案借阅、归还督促机制。对专网设备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规范设置网络标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专网与外网设备有效隔离。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绕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责任。主要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全州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工作。明确机关纪委委员职责分工,提升纪委委员履职能力,机关纪委向党组专题汇报年度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职责。严格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风险排查表由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院领导审签、督察部门监督检查后审阅归档,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文件政策的学习解读,组织开展集中填报工作。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以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为契机,召开全院干警警示教育大会,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筑牢干警思想防线。深入查找司法突出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信访反映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州两级法院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全覆盖。

2.压实工作作风。及时处置涉案执行物,对已生效案件需移送执行的财产,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在规定时限内移送执行。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加强裁判文书智能纠错软件运用,梳理统计2024年全院审结案件、发改案件,推动裁判文书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办案同步录音录像流程,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要求,庭审结束后及时刻录光盘附卷归档。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各类请销假制度的学习宣传,确保干警熟悉掌握请销假流程、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请销假事务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实。

3.严把预算资金管理关口。认真学习并严格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制定完善“项目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按程序按进度支付项目资金。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制定“出纳支付业务办理流程”“资金支付重点注意事项”,并严格对照执行。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督促提醒各部门发生支出事项后及时报销,避免应支事项未及时支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法院关于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执行案款排查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执行案款管理。组织开展差旅报销填报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差旅报销制度。严格落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优化调整工会活动开展流程,规范工会活动开展。

(六)关于“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党组决策效率。修订完善《中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议事范围、流程,加强议题审核把关,执行上会议题分管领导审签制度,会前加强沟通酝酿,提升班子凝聚力,推动党组会高效召开。

2.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政策及程序规定,形成工作方案,规范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加强选人用人资格条件审核把关,规范干部推荐考察程序,强化干部任前档案资料审核,规范人事材料记录,提升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3.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明晰职责任务,强化《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学习和贯彻执行,规范召开党小组会议。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时,加强填报注意事项讲解,提高干警对选举工作和选票填写等相关规定的认识,仔细检查核对现场测评表格,规范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规范党务台账管理,重新整理归档2022年度和2023年度党务台账,2024年及以后的年度台账按照要求及时归档。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好整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全面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的责任落实。坚持锚定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的整改事项,持续加强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完成整改”的整改事项,明确持续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的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整改落实。

(三)健全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坚持做到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在深挖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汇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用好整改成果,把落实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审执工作质效、优化法院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下一阶段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目标和重要举措,坚决把整改目标放在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工作安排上,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6-2199012;联系地址:文山市凤凰路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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