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基层动态

富宁:贴身监督 护航房地产领域养老诈骗专项整治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2-06-23 10:01

“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对项目房源、认购、预订等方面信息的发布,对已发布的信息立马更正,消除社会舆论影响,严禁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发布房源、认购、预订等方面信息……”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富宁县城拟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存在不符合预售条件就开展违规认购并收取“诚信金”“意向金”行为,富宁县纪委监委立即联合县住建局对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由主管部门向该房地产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违规认购房源的通知,限期整改。

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为切实将《实施“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及三个实施方案》《“清廉文山”建设行动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清廉富宁”建设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列出项目清单,践行“三个工作法”,分类分策明确从房地产和保障性住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和物业服务侵害群众利益等14项75条重点工作任务的整治措施、责任部门和目标要求,绘就清廉建设的“路线图”和保障清廉行动的“施工图”,推动“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在富宁见行见效。

同时,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期,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县住建局等部门开展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整治商品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问题隐患,全力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该县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阶段,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具体工作中,及时发布《富宁县公布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张贴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增强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提醒有意向购买房屋的老年朋友提高防范意识,做到多与子女、亲人沟通,多查询房屋销售情况;对辖区正在销售的商品房项目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房地产企业、中介代理机构在销售宣传中存在的涉诈问题隐患。

据悉,截至目前,该县已先后对11个房地产企业、5家售楼部、14家房屋销售中介、8家物业公司进行认真排查,并通过随机调查走访,重点查看老年人的房产交易情况,以免老年人在购房中被骗。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将针对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工作等存在的问题逐一‘开药治病’,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龚国进 李妹方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