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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阳光下”分配公租房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5-28 03:54

为确保公租房“阳光分配”,富宁县创新手段和模式,建立信息联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租房房源信息,形成部门联动,提高审核准确度和效率。采取五大举措确保公租房申请分配公正、公平、公开。

严格联动审核工作机制。采取社区(村、居)委会和乡镇进行初审,县民政、公安、车管、人社、公积金、房管、工商、税务8个部门联审,县住房保障办公室终审公示,实施部门联审有效提高了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水平,实现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公开公平。

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电视台、富宁政务网、公示栏等多渠道多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开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严禁暗箱操作,人情分配、关系分配。

严格“三审两公示”制度。坚持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租、复核、退出制度和社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住房保障部门“三审两公示”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确保资格审查不错不漏,分配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常态化。坚持以人为本,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配租给老弱病残户、最低收入户及军烈属和劳模家属。

加强动态管理,启动退出机制。采取年审、资格重审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的“两审两查”方式,对入住对象和住房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纠正闲置、出租、出借、改变用途等违规使用行为。严格租赁合同管理,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及时变更档案,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且确无其他住房的要及时调整租金收取标准。完善两房并轨申报审批制度,稳步探索并轨统筹、差别租金、租赁补贴的有机结合。

    加强住房档案管理。全面实行“一项目一档案”、住房保障对象“一户一档”、房源“一房一档”的档案信息管理制度,将申请书、住房状况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复印件等有关证件,建立住房信息库,输入微机,进行电脑化管理,实现公租房信息化。(龚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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