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基层动态

富宁县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到人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6-08 04:52

近日,富宁县政协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原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明确县政协2016年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

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确保廉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不断开创政协机关工作新局面。

会议专门部署了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五点要求: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要求,抓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工作任务落实;要坚定理想信念。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要心存敬畏。党员干部必须自觉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做到心中有畏、心中有戒;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督是一种约束,是一种帮助,更是一种关爱。领导干部必须始终摆正自己的位置,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严守换届纪律。严格贯彻落实“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带头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为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和“主体责任”,县政协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委室主任,党员干部与党支部书记都分别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熊明永)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