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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

来源: 未知 发布时间: 2016-07-11 08:45

2011年6月以来,砚山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常委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始终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机关聚集中心任务,着眼于源头防范,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刹风整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通过努力,砚山县在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有4年位列全州第一;始终保持查办腐败案件强劲势头,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线索432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84件,立案审查20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90万余元,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9名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

刹风整纪深入持久,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40余次,督促整改问题200余个,通报批评单位193家(次)、100人(次),问责处理单位4家、186人(次),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查处违反“六个严禁”和私设“小金库”案件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累计播放爱国主义教育影片5500 场(次),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发送廉政短信 4000 余条,登载廉政文章 800余篇,组织20000余名党员干部到王有德故居、老山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编写了《警钟长鸣筑防线》警示教育读本分发到各级各部门组织学习,举办专题讲座136场(次),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培训120余期。

源头治腐初见成效,认真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以及末位表态等制度,累计开展监督检查612次,纠正问题259个,“一把手”权力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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