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4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以下简称县政务服务局)进行了巡察。6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政务服务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意识不够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对本系统本领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全面不系统,学懂弄通做实有差距
(1)关于“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不系统。2019年以来,未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服务系统‘落实便捷、高效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深化简政放权’等重要讲话精神的传达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收集整理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服务系统“落实便捷、高效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深化简政放权”等重要讲话精神,于2022年6月24日党组会、2022年6月28日干部职工会进行专题学习集中研讨,领导干部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结合自身实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交流发言,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转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二是6月24日召开党组会对“权责清单”梳理,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设立,“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工作进行再次安排部署;积极履行营商环境牵头单位职责,今年以来,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共组织召开营商工作会议19次,及时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上级政策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深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干部职工通过自觉、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学习强国平台的学分进行检查,及时督促分数偏低的同志每天上平台进行学习,并要求每人均订阅一套《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让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有载体、有素材。
(2)关于“落实上级重要会议和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未及时跟进学习2019年6月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2022年1月1日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大会精神和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6月28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认真组织学习2019年6月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放管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并随机安排6名干部职工进行研讨发言,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3次(每次党组会的第一议题均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干部职工学习会14次,及时在OA公文系统上批阅、转发上级文件,确实做到在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上级重要紧急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习州委陈明书记在全州营商环境会议上、在文山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县委何昌娥书记在全县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各股室中心均能认真履职尽责,遇到临时、紧急工作能积极主动加班加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年以来,我单位未发生迟报、误报材料和因工作落实、推进不力而被通报问责的情况。
(3)关于“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工作落实打折扣。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县‘两会’精神浅表化,存在把‘学了当做了、说了当干了’。落实《砚山县贯彻州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不到位,致使我县部分招标项目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违规收取报名费、招标文件费,部分招标项目存在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获取潜在投标人信息和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不符合现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分别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12日组织交易监督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论述精神、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砚山县贯彻州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及招标投标相关法规条款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是对2021年4月以来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组织开展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进行通报,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并决定今后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将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砚政办规〔2018〕6号)文件要求进行处罚。截至2022年5月10日,违规收取的“报名费、招标文件费”已全部清退完毕,“违规获取潜在投标人信息”的项目,已责成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单位,切实履行招标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招标文件,不得出现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的条款。三是深入贯彻《文山州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八条措施》,定期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截至目前,共召开了2次联席会议,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推动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向好。
(二)担当精神不足,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不充分,履行单位核心职能不到位
(4)关于“发挥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作用不充分。工作侧重于资料收集、会议筹备等事务性工作,发挥县优化营商环境办的组织协调、联络调度、督促落实作用不到位,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存在短板和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自开展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工作会4次,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分析指标落后原因,共同研究落后指标的整改措施、整改方向。对排名靠前的考核指标,要求各部门总结经验,瞄准第一的目标,再优化办事流程,再精简审批环节和材料,再压缩审批时间,再降低办事成本,再创新服务方式,再细化、优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考核排名稳中有升,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二是通过实行日动态、周调度、月推进、季评比等举措,定期向县委行动办报送营商工作动态。按月稳步实施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今年来共组织召开营商工作有关会议19次,营商工作派单45份,确保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序推进。
(5)关于“落实政务服务主责主业不到位。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不够,工作抓而不紧、抓而不实。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缓慢,推动各部门间政务服务互联共享缺乏抓手,2021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仅为54.83%,距“一网通办”的要求差距较大。县公共资源交易不够活跃,工程性招投标监管薄弱”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7月、8月分别召开了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对政务服务事项本地化要素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工作再次进行安排。营商招商专班每月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工作情况参与县委行动办实施“红黑榜”晾晒。目前,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9.34%,全程网办率71.67%,汇集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办件信息72841件,好评率100%。二是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的要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巡察整改以来,所有进场交易的58个项目全部取消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及原件核对等环节;分别于4月24日、7月2日,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把好招标文件质量关,坚决杜绝限制公平竞争、排斥潜在投标人及提前获取投标人信息等现象发生;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县交易中心安排专人对招标公告进行核验,巡察整改以来,县交易中心共核验招标公告58个、招标文件58个,要求主业(代理机构)整改问题65个,问题整改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对于核验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将信息推送给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10%-20%。”推行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四是延长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至开标日前一天,并动员业主方不收取项目保证金或减少保证金的收取,必须收取保证金的项目按不超过预算金额的1%收取。通过以上措施努力提高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次公共资源交易活跃度。
(6)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坚决不彻底。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乏力”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组织梳理出“砚山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并于2022年9月底由县政府印发执行,已充实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让行政审批向一个科股室集中,从而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目前我县正在推行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工作均已达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少折腾的目的。三是国家和省并未对县级开展相关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出统一、明确的安排部署,文山州也未对八县(市)如何开展此项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今年8月上旬,省政府调研组领导也向州政务服务局表示文山州不具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条件。
(三)大局意识不够强,落实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工作有差距
(7)关于“落实‘五年过渡’‘四个不摘’要求不到位。2021年挂钩村调整后,未专题听取和研究挂钩村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有关工作,对挂钩村的帮扶力度有所减弱,关心过问和谋划推动挂钩村脱贫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行“挂包帮”单位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从2022年3月11日起,先后遍访所挂包村的全部村小组并全覆盖走访所挂包的10户监测户,认真询问家庭情况,宣传扶贫政策,与群众共同商量增收办法。每季度走访所挂包村至少1次,与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共同研究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积极为挂包村的发展振兴想办法、出主意。二是加强与挂包村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沟通交流,2022年3月24日党员到挂包的南坪村开展“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持续推进清河行动”主题党日,党组书记向挂包村党员上了1次党课,按季度与驻村工作队员交心谈心,并按要求补助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积极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开展驻村工作。
(8)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得不细。落实县政务服务中心二类场所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执行双码查验、体温检测和人员登记不严格。单位办公区域外来人员出入自由,疫情管控有疏漏”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疫情防控新要求新政策的学习,于2022年7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进行学习,让干部职工及时掌握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增强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对局机关办公环境每天一次清洁,每周2次消杀,县政务中心每天开展1次消杀,局机关和政务中心明确专人每天对来访人员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登记、口罩佩戴等进行查验,严格执行一米线距离等候等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每周组织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指挥部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压实防疫责任。
(9)关于“创文创卫存在‘灯下黑’。共建共管意识不强,对单位大院、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统筹不足,机关院落杂草丛生,楼道灯损坏长期无人修”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6月18日牵头组织院内三家单位召开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大院内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明确了三个单位各自责任区域及值守时间安排等事宜,每周对大院进行一次清扫整治,日常保持大院清洁干净。二是严格执行《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场所卫生区域清洁分组值日安排表》,对办公区域每天清洁一次,每周消毒2次,保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规范。三是对楼道灯及已损坏的设施设备用具进行更换维修,使办公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意识形态工作抓而不细,研而不实,存在一定的应付思想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细不实。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击应付、重痕迹轻实效的现象,对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潜在的风险研判掌握不清不准”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三单合一”每季度向班子成员进行派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并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汇报派单完成情况,年初以来,共开展派单3次、听取情况汇报2次;二是2022年5月7日、6月24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结合工作领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2次,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做到以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促进业务工作开展。
(1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理论学习有‘一学了之’情况。学以致用意识不强,以党组会议和集中学习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数未达标”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等方式,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中心发言—交流讨论—总结讲话的学习流程,精心设计学习讨论主题、明确中心发言人、严格审核发言材料、认真开展学习讲评,截至目前共集中学习4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其中集体研讨2次。三是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和领导干部带头讲、干部职工轮流讲、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法律知识、业务知识,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14次,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够实,压力传导有层层递减现象
(12)关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得不实,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识领悟不深,在组织学习时,未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贯彻落实意见。制定的《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内容结合实际落细落实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领会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及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组每年开展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于2022年7月4日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工作,结合部门实际,重新制定印发了《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老好人’思想,对分管股室(中心)党员干部从严监督教育不到位,开展廉政党课、日常监督检查及清廉机关建设存在应付思想,工作务实不足。2021年8月制定的“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缺乏可操作性”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决纠正“老好人”思想,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班子成员按季度或工作实际对分管领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存在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今年来,主要领导共对4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1名干部职工提醒谈话、平时口头提醒10余次。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2022年6月21日局党组书记以“作风建设是打开工作局面之匙”为题,对全体党员讲一次专题廉政党课。三是深入学习“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总要求,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已修订实施方案的不足,重新修订印发《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
(14)关于“执行投标保证金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局机关和下设的2个中心财务报销存在单据附件不齐全、签字手续不完善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滞留在账上的23笔投标保证金进行核对,于2022年6月9日全部清退完毕。二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人员进行常规性提醒谈话2次,目前我单位的财务报销程序规范,财务人员切实履职,做好报销审核把关,对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相关附件资料不齐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2022年6月20日出台了《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代收代退保证金制度(试行)》,县交易中心严格按制度收、退投标保证金。
(15)关于“综合监管乏力。发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综合监督作用不明显,与招投标各行业主管部门间的工作合力不足,对招标代理公司的乱收费行为举一反三抓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巡察发现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7月2日召开了2次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通报交易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安排专人对招标文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收费条款、业绩门槛、信用指标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进行重点审核。二是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砚政办规〔2018〕6号)文件要求,督促交易监督人员从标前、评委抽取、开标、评标等各环节全方位多维度的监督把关,严格规范整个开评标活动,确保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持续整治“四风”不够有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16)关于“作风务实不足。工作重安排、轻落实,党组和行政班子成员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作用发挥有差距,班子成员指导督促落实不够,部分工作安排后‘不了了之’”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30条措施》《砚山县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重点工作清单化、具体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工作标准、完成时限等。二是对来文、来电、领导交办、会议安排部署等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提醒督办,适时跟踪问效,强化调度,全面推动工作落实,目前我局无因迟报、漏报材料工作落实不到位而被通报的情况。三是对照年初计划和部门主责主业,认真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开展各类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工作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
(17)关于“对进场交易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对本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职能认识不清,认为招标公告发布前的审核是招标主体的责任,对招标公告仅作形式审核,致使部分进场交易项目门槛设置过高,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公管联发〔2022〕4号)文件精神,完善信息发布流程,对申请进场交易的项目,按照接件人员初审—中心主任二审的程序,切实做好进场交易项目资料审核把关工作,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设置不合理的资格条件、收费条款、业绩门槛、信用指标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反法律法规条款的行为,对不符合进场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和完善的资料,达标后才办理入场登记和发布招标公告,巡察整改以来,县交易中心共核验招标公告58个、招标文件58个,要求主业(代理机构)整改问题65个。二是压实招标主体责任,明晰工作流程,细化落实措施,明确信息发布各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员,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现严重错漏的,由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年度考核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对招标主体或代理机构出现严重错漏、重复错误的,推送行政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罚。
(18)关于“学风不实。一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2022年1月26日参加‘砚山如何践行文山之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时,个人研讨发言提纲存在照搬照抄现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在‘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QQ群一转了之”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2年6月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个人研讨发言提纲存在照搬照抄现象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进行约谈,经约谈,该党组成员、副局长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主动认领,直面存在问题,并进行了整改,重新撰写了“砚山如何践行‘文山之干’解放思想大讨论”个人研讨发言提纲。二是巡察问题反馈后,局班子成员高度重视,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能积极参加上级或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特别是在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学习会上,班子成员均能带头轮流讲。三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会1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力度不够
(19)关于“日常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部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发现的问题请示汇报不足。关注年轻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不够”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充分认识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内涵、原则和要求,坚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应请尽请,应报尽报。二是高度重视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平时聊天等方式适时开展谈心谈话,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目前暂未发现干部职工出现新的问题。2022年6月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凌涛同志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集体交心谈心,9月5日进行了廉政谈话,进一步上紧年轻干部的思想发条,提高遵守公序良俗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20)关于“制度机制不健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滞后,2021年新充实的专家迟迟未入库”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于2022年8月26日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企业发出成立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代理行业协会的倡议,截至8月31日,无任何企业响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协会成立依照自愿原则,因此不能成立我县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协会。二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4日制定印发了《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征集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砚公管发〔2022〕3号),并在县政务网上发布公告。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已于2022年7月8日完成初审,待省发展改革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即可完成专家入库。三是一直以来,我单位都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砚政办规〔2018〕6号)文件要求,若发现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不良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严格按照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坚决不允许在信用中国或法定信用平台上被列为黑名单或严重失信人员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四是每年我单位都按照发改部门的统一要求,及时在信用云南系统归集掌握的信用信息,不断提升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水平。
(21)关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不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形式单一,以传达学习文件为主,针对性不够。2021年1月29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时,对政务系统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苏荣案剖得不深,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不足,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意识不强”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日常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第一时间在OA系统上转发有关纪律作风方面的文件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第一时间在干部职工会上集中学习有关纪律作风方面的典型案例并重申工作纪律。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岗位职责,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开展廉政承诺并进行公示。二是抓好苏荣案的警示教育。2022年7月19日,以苏荣案为主体,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警示教育,撰写心得体会20篇,通过警示教育,局领导班子对我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可能存在问题的漏洞进行了查找,并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主要是新建了1个远程异地评标室,新设专家抽取室和交易监督室各1个,在评标室安装金属探测安检门、有线对讲系统等,分管副局长和中心主任每天组织“两中心”强调评标纪律,安排工作人员全程对所有进场交易项目进行评标纪律专项监督检查,发文重申评标纪律等。通过以上措施,目前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良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一)党建主体责任扛得不实,抓党建促业务提升、效能转变不够
(22)关于“对党建工作谋划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实效”的思想,党建工作满足于一般化,党支部“提档升星”工作不明显。建立的优化营商环境党建联盟活动仅限于部门间的联谊交流,活动质量不高、效果不明显”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引领,聚焦抓主责担主业,准确把握党建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于2022年7月4日召开党组会围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研究讨论“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以打造基层党建“一机关一品牌”为抓手,着力构建“亲民、亲商、亲和”效能政务,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提档升级。二是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强化党建引领保障作用。每月固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优化营商环境党建联盟”活动,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党日8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党建联盟”活动3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19次切实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全局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3)关于“党支部委员的补选不及时。未按时限要求进行补选,致使局机关党支部2名支委委员空缺4个月未配备”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准,2022年4月15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照选举程序,全体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所选出的委员中,老、中、青搭配得当,至此,党支部班子已配备齐全。
(24)关于“党员发展重视不够。从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不足,近3年仅发展党员1名”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年轻干部政治引导,2022年7月5日,局党组对4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党组班子成员与年轻干部一对一“传帮带”工作机制,压实党组成员对挂联年轻干部的思想引导、政治教育责任。二是2022年7月11日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党员发展计划,计划发展1名35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模范机关创建、规范化建设效果不明显
(2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20年11月组织召开学习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时,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未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会后问题整改不到位,多数党员未制定整改措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从2021年以来没有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2022年7月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成员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会上自我批评能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相互批评做到直奔主题、动真碰硬、红脸出汗,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常态化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将戴党徽、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列为固定动作,确保主题党日“党味”更浓。今年以来,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共为11名党员过“政治生日”,强化了党员的身份意识。三是有7名党员和支委班子已对照新时代“西畴精神”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所查找问题已整改完成。
(26)关于“落实党政机关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不足。未按照2021年9月县委组织部关于‘有国旗、有新思想、有主题、有三化、有特色’的要求,推进单位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也未设置党员信息公示栏、党员廉政承诺等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对机关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五有”标准要求,专题研究局机关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明确专人抓落实,明确时间节点,对局机关活动场所进行查缺补漏,投入资金补充完善了党员信息公示栏和党员廉政承诺等内容,全力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争先进位”意识不强,干事创业热情不够高,主动破解难题不足
(27)关于“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不到位。十二届县委第十二轮巡察于2020年6月反馈指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但县级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工作处于停摆状态,未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的办事要求。农村产权交易办件量少,远程异地评标室未建成使用”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向县人民政府争取资金于2022年6月30日新建完成1个远程异地评标室和1个专家抽取室;增设场外监督室并安装3组电子物品存放柜,为行业监管部门代表和招标人代表提供场外监督服务;筹集资金对两个评标室进行升级改造,安装金属探测安检门、有线对讲系统,并将圆桌更换为工位桌;制作开评标人员身份标识牌和标识马甲,有效辨别所有进入评标室人员,减少了评标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二是上半年共完成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2件,流转面积1717.84亩,流转金额1464.77万元。充实了2名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至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署办公,解决“人手不足”问题,因我县的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走在全州前列,2022年7月被列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试点县,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用,目前,县级承接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495项,网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率100%。四是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2个综合窗口,采取前台接件、后台审批、窗口出件的方式,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到处跑的难题。目前,县级实体大厅进驻政务服务事项840项(除涉密、行政征收、内部审批事项外),事项进驻率达70.95%。五是多次项目业主协调新政务服务中心的装修工作,合作协议已初步达成,年底前可启动装修工程。
(28)关于“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浮于表面。学习传达州、县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员会精神不迅速不及时不具体,仍停留在‘喊口号’上”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是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迫切要求,在2022年3月7日、2022年4月2日、2022年5月20日等多次干部职工会上,对省委王宁书记在全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州委书记陈明在全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等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通过学习和部署,干部职工的作风得到不断转变,执行力得到不断增强。二是严格执行“周报月评”制度,每周认真梳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晾晒,营造“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工作氛围,把效能革命作风革命真正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中,已掀起改变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的革命热潮,在全局形成奋勇争先、蓬勃向上和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
(29)关于“工作合力不足,干事创业积极性不高。班子成员协作意识不够强,只关注自己分管的工作,对单位全局工作思考不够,个别班子成员业务不熟,对分管股室的工作指导性不强。对办公室和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管理不到位,办公室工作有脱节现象,未对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开展年终考核”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干部职工轮流分享工作开展情况和讲业务知识、法律法规,通过14次交流学习会,各分管领导和干部职工对整个单位的工作基本情况、各股室(中心)的业务工作重点、难点都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执行AB角、推动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严格执行AB角制度,认真做好“新老人员”工作交接,确保各班子成员之间、各股室各中心之间、各项工作之间无缝对接、顺畅流转,今年以来未出现工作断档、“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二是我单位的领导班子到本单位工作均有8个月以上,8个月以来,通过自学或与分管股室(中心)交流等方式,目前,各班子成员均已熟悉分管工作并能进行有效指导。三是加强对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管理,研究制定《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把社会购买服务人员与其他干部职工同步进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对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指导,每位领导班子成员都分别负责社会购买服务人员的“传、帮、带”工作,经常与社会购买服务人员谈心,及时为他们解疑释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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