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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砚山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 2025-01-08 00:00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十三届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于2022928日至1130日,对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12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建设抓得不紧不实。执行“第一议题”有应付心理,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不足。202210月和11月召开2次党组会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时,都是提纲式学习,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党组会、局务会议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利用202223日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成员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3815”战略,建设美丽和谐新砚山”为主题进行交流发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关于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不突出。对规划工作重视不够,规划编制工作缓慢,《砚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10年间一直在调整完善,未得到有效落实,影响了城市建设。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20年启动编制,现仍未完成。乡(镇)、村规划编制和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缓慢,不能满足群众建房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编制技术单位严格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砚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年(修编)的批复》(文政复〔2018194 号)文件批复,将该总体规划作为砚山县城市发展、建设、管理及编制的基本依据。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现已完成我县确定的9个专题评审稿(其中:砚山县国土空间现状分析与未来风险评估、乡村振兴和县域村庄布局研究2个专题已于20223月完成州级审查,其余7个专题已于2023223日召开州级审查会,正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砚山县国土空间规划总报告编制草案已完成,正通过砚山政务网、砚山融媒体等平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公示期425日至525日。二是已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对接,编制单位正按专家复审意见对砚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修改完善工作。三是正式形成成果待召开州规委会时上报。四是全县共86个行政村,2021年已完成23个,2022年已完成40个“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完成率占73.26%;对已通过县级审查的村庄规划,我局将继续督促各乡镇按“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2023年编制任务23个,现已完成招投标,315日,已印发核实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组人员名单信息的函,328日,组建2023年村庄规划编制组23个,成员777人。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谋划应对负面舆情信息不足。对2021年收到1条反映土地私买私卖行为严重的舆情信息仅以删除方式处理,未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疏堵结合不足。2022110月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整改情况: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梳理完成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335日已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研究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一季度风险研判。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不及时不到位。2022年以来,未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未组织学习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传达贯彻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未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2332日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传达贯彻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二是20232月已分别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干部职工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砚山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会议记录及会议照片可以作为支撑材料。

5)关于责任意识不强,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成员和股室负责人有“老好人”思想,敢抓敢管的意识不强,部分职工有坐等安排、不推不动的躺平思想和梗阻现象。20229月在办理全县12345 政务服务热线问题时,承办人将信访件搁置长达 11天之久才办理,致使2件信访案件超时办结,影响了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332日已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单督促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三是今年年初已对全局人员做调整,做到了优化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四是一把手每半年对中层干部谈心谈话已开展,分管领导每季度对分管股室谈心谈话1次已开展,12345热线问题提醒谈话已开展。五、各股室、中心、队、所每月至少1次工作例会已有序开展。

6)关于日常监督薄弱。内控制度未及时更新完善,缺少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措施,对用地报批、权属登记、规划许可、资金收缴、执法监察、矿业权审批和延期、土地整治和复垦等重点环节缺少监督。政务公开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廉政风险排查不严密,对自身潜在的风险认识不清,防范意识不强。开展保密教育不够,对人员管理不严不到位。从巡察谈话反映出,在打击私挖盗采执法活动中,有消息泄露造成扑空影响执法效果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对用地报批,权属登记,规划许可等重点环节开展不少于1次的监管检查已开展,二是已督促各股室坚持亮证执法,保证执法工作事中规范,事后公示。三是202332日召开党风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培训会。四是保密责任书已签。

7)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少数干部对来咨询、办事的群众有态度生硬、应付了事的现象。土地测绘矢量数据精准度不高,勘测定界与实际用地会有5米差距,无形中造成用地地块的边角出现违法用地。如石河酒店的供地勘测定界与实际用地相差15米。作为地质灾害指挥部,未收集到阿舍乡地者恩五谷冲村受洪灾和维摩乡倮可者村委会支迷村地质灾害上报的灾情。

整改情况:一是2023216日,由股长组织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工作人员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关篇章进行1次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股室全体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杜绝态度生硬,应付了事的现象发生。二是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举报电话0876-3129351,杜绝服务意识不强、冷落办事群众等行为发生。202327日,我局已下发通知,并督促根苑、环宇等公司,在下步勘测定界中认真按照项目用地范围、权属进行测量,确保土地测绘矢量数据与实际用地一致,下步项目用地中不出现因测绘不准导致项目无法实施。三是制定年度计划及拟定地质灾害风险形势分析及下步防范措施。四是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2023年以来,截至目前,会同驻县联乡技术指导站开展地质灾害排查10次,排查隐患点30个,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发现异常情况。通过排查,未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未收到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上报的地质灾害隐患信息。五是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全县50个纳入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100名群测群防员做好监测。

8)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按照砚山县公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砚车管办通〔20229号)执行,严格并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租车行为,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报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9)关于抓党建工作意识不强,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不透。2021年仅研究党建工作1次,用研究派单代替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未专题研究2022年党建工作,印发的党建工作计划未经党组会讨论。2021年度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情况: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已经35日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2022年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于214日已召开,材料已交指导组。

10)关于支部党员划分不尽合理,党支部执行第一主题制度不到位。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党组成员的党组织关系与联系的党支部不相一致,不利于党建指导和工作推进。2022年以来4个党支部中有3个党支部有9次支委会未执行第一主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党员组织关系,待自然资源局班子配齐后及时优化。二是党组会专题分析研究党建与业务融合工作37日已完成。

11)关于党组织生活不严肃,党员参与率不高。部分党员把党组织安排的党建活动当作一种负担,消极被动应付,甚至找各种借口逃避了事,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如收储中心党支部有党员22人,一般参加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员在10人左右,有近半数的党员未能参加。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织活动制度,做到提前做好把关,做到人不齐不开,议题不成熟不开。二是严格执行支部活动考勤制度。三是已对各支部每月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12)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发挥党组会全面领导作用不充分。单位2019年制定的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工作规则中的“议事决策范围”未涵盖《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12项内容。未履行党组的全面领导责任,将重大事项、资金安排在局务会中进行讨论决定,而党组会仍侧重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方面的讨论,未有效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局管理规定,已征求完各股室意见后,形成完善后,及时印发。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会、局务会严格执行末位变态制度。

13)关于职能职责未理顺。未按砚编办发〔202216号《关于调整县自然资源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和《中共砚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城市综合执法事项工作会议纪要》的要求,进一步理顺自然资源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执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20221230日,《中共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系统内部人员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砚自然资党组通〔202239号)文件,进一步理清理顺,明确内部机构人员职能职责。二是由局执法督查股牵头各股室配合,对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进行清理和完善,待县政务管理局通知补录即可进行补录调整。三是按照砚山县公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公务出行车辆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砚车管办通〔20229号)正在协调租赁城区执法车辆。

14)关于人才专业性不强,干部管理不规范。缺乏规划、土地测绘、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干部职工忙闲不均,工作动力、合力不足,乡(镇)自然资源所执法力量偏弱,人与编不相符。如在阿舍自然资源所工作的唐骁,其编制仍在八嘎自然资源所,人未随编走。

整改情况:一是20221230日印发了于202212月印发了《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系统内部人员优化方案》。二是积极与县委、县委组织部汇报,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形成请示上报县委组织部。

四、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要反馈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2个。

五、“一把手”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反馈了3个具体问题。

15)关于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不到位。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不强。牵头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足,对局党总支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改未及时跟进。管党治党不到位,督促跟进不够有力,干部职工不同程度存在慢作为的梗阻现象,单位干事创业氛围不够浓厚。对会前提交局务会、党组会的议题和事项审核把关不严,会前酝酿不足,会中讨论时间较长,导致会议质量和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于35日局务会上已完成。二是利用民主生活会,对各股室、中心、队、所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春节节后召开干部职工会及213日班子碰头会上对自然资源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办公室提前收集局务会、党组会的议题,经局长审核才召开会议。

16)关于抓干部队伍建设不足。对提升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方面研究不深、办法不多,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深入基层所指导工作不足,牵头研究分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痛点、堵点不到位,部分问题长期未得到有效有力解决。

一是已做到常态化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二是已做到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每月至少到基层所开展工作2次。

17)关于工作主动性不强,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不足。2022年第三季度仅向州级汇报1次,未达到每月至少1次到州级部门、每季度至少1次到省级部门请示汇报工作要求。     

2023年以来,截至目前,砚山县自然资源局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和问题整改工作中,局班子成员共到省州汇报工作7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 0876-3120291; 

通信地址:砚华东路70号(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电子邮箱:26496583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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