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部门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派单制工作,驻财政局纪检组明确“751”工作思路,对接指导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定和一季度主体责任派单制工作。
明确七个有:每半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派单任务落实情况检查,通过党组的日常监督和纪检组的专责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安排部署、有方案要点、有任务分解、有专人落实、有时限要求、有派单计划、有检查记录,进一步做好痕迹管理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化、制度化。
做到五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年度工作实际、与部门职能职责、与科室业务、与岗位性质、与个人风险点相结合,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制定目标清楚、内容具体、措施得当、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落实四个任务:按照《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党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
实现一个目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构建单位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派驻纪检组的强大监督合力,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