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文山州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刘忠荣,麻栗坡民族中学教师,2021年3月14日19:5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侯文富,中共党员,砚山县江那镇舍木那村苦刺坝党支部书记,2021年3月13日20:1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何仕达,中共党员,广南县旧莫乡威龙村委会威龙村村民,2021年3月15日21:1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黄绍华,中共党员,富宁县谷拉乡谷桃村委会落迷村村民,2021年3月15日21:3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文山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