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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州监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公开承诺办理民生实事公告

来源: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发布时间: 2021-10-15 09:36

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根据《文山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文山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州纪委州监委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开承诺办理的一批民生实事进行公布,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1.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监督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四个不摘”要求落到实处。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推动《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等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

3.强化边境疫情防控监督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专项监督检查,聚焦强边固防决策部署,重点加大对边三县防控卡点值守、网格化管理、应急准备、落实防控责任、疫情防控物资、资金管理使用和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等方面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构筑一条严密的边境疫情防控防线。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

4.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持续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感。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

5.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

牵头单位:文山州委巡察办

具体内容:针对巡察“大起底、回头看”发现的关于富宁县未完成整改等的2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持续督办,直至整改销号。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已完成)

6.开展社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组织州纪委州监委全体干部职工到挂联社区、家庭住址所在社区报到,并按照社区安排开展相关活动。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已完成)

7.帮助帮扶点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协调推进挂钩点麻栗坡县八布乡羊皮寨村运河山小组的村内桥梁建设项目。(已完成)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8.监督推动新冠疫苗注射任务落实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新冠疫苗注射任务落实,使群众建立抵御新冠病毒的抗体,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已完成)

9.保持力度不减,开展挂钩帮扶工作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积极帮助协调支持挂钩村发展种桑养蚕产业,支持帮扶村试种桑树10亩以上,组织帮扶村干部外出学习种桑养蚕技术。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已完成)

10.开展基层大接访活动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州纪委信访室等场所开展群众大接访工作,接访群众不少于4批(次),有效解决群众检举控告和合理诉求。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已完成)

1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文山州纪委州监委

具体内容:以杨传辉、马贵迎、朱世新案例为典型,在文山市开展一次通报、一次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一体推动“三不”制度建设和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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